学生宿舍空调使用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空调管理,改善广大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确保空调安全运行和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创建节约型校园,现经学院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共同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空调的管理和使用,辅导员负责本班宿舍空调的管理和使用,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空调的管理和使用。
2、空调温度调控应适可而止,建议以25℃~28℃为宜。为保证空调使用效果,空调运行时,应关闭门窗。人离开寝室时,空调要及时关闭。
3、空调的开启与关闭须使用遥控器,严禁手动开、关机。各寝室要妥善保管好遥控器,长时间不使用,要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4、空调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并及时到宿管科报修空调故障,不得擅自拆卸。空调器保洁不得用水冲洗。
5、宿舍空调用电使用专用线路,不得插接其他电器或接临时电源;不得在电源线上晾挂衣服,搭毛巾等物品。
6、严禁在室内空调机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严禁在室外机上放置花盆、拖把等其他物件,保证室外机口畅通,严禁踩压。
7、学生不得私自打开空调机壳或拆卸机件。因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损坏设备须按市场价赔偿。
8、空调维修由学校总务处负责。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宿管员反映,由宿管员上报总务处组织维修。
9、学院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将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宿舍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现象,将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给予当事人严肃教育和处分。
10、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此规定之相关条款执行。本规定由学院总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