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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全国教师管理 信息系统启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安徽省高等学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会。今天的会议既是系统启用工作的部署会,也是系统信息采集督促审核、系统应用指导服务等工作的培训会。

一、 系统启用工作的背景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是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

总体部署,为建立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启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先后实施了教师核心数据库建设、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系统开发和应用试点等工作,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目前,教师系统已开发完成,并在上海、江苏和甘肃开展了试点。7月份底,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在通知里明确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整体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明确了该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8月23日,教育部统一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进行了培训。在培训会上,教育部技术人员就系统的建设与应用进行了全面解读,尤其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六套指标体系涉及的信息采集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微机操作演示。培训结束后,根据通知精神和培训的具体要求,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方案》,明确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全省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师资处负责指导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负责技术支持。所以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培训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二、工作方案解读

(一)采集范围

1.学校范围

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省各高等学校。

2.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3.信息范围

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由各高校人事处牵头负责。

(二)前期准备

系统启用前需进行数据初始化和系统配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初始化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建立各地各校用户账号和确定教师账号权限等工作。

1.初始化学校(机构)代码信息

教育部根据发展规划部门发布的最新学校(机构)数据,初始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代码。各地学校(机构)发生变化,需及时联系规划部门变更信息,教师系统将适时更新。

2.建立各地各校用户账号

教师系统分别为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设立账号。同级用户根据职责与权限不同,设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账号,由相关负责人管理使用。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省级系统管理员可进行教师基础信息指标选定的技术操作。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工作。信息查询员可查询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基础信息及相关统计信息。

各校的用户账号将根据教育部分发的账户信息,由省教育厅逐级分发至各高校。为各校设系统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查询员账号2个,省教育厅将根据需要为高等学校增设信息管理员账号。

3.确定教师账号权限

对于教师填报的基础信息指标由所在学校审核。为确保信息准确,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统一填报。

(三)信息采集流程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学校统一填报信息或教师上线填报信息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流程如下:

1. 生成教师账号

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

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录入教师信息

学校信息管理员负责录入本校教师信息,可采取批量导入信息表或在线填报方式进行。信息录入后,学校相关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审核教师信息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的教师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4.做好监控管理

各校信息管理员要有效利用系统,及时掌握下级单位数据采集情况,做好督促监管工作,确保信息采集按进度开展。高校要于20161115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5.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

应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需由学校

信息管理员提交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变更。

6.有效应用信息

各高校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

(四)业务管理应用流程

教师系统先期开发了教师变动管理、交流轮岗管理和培训学分(学时)管理等业务管理功能模块,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业务管理功能应用,具体流程如下。

1.教师变动管理

教师调动或教师在职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地各校应按如下流程进行变动管理。

1)关于教师调动。教师调入校、调出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完成正常调动程序后,调入校、调出校按信息管理系统要求进行信息的如实填报,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信息录入。

2)关于在职情况变动。对长期不在岗、离职、离退休等情况的教师,学校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对其在职情况进行变更。

2.交流轮岗管理

交流轮岗如不变更人事关系,由派出学校发起申请,经派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教师交流轮岗如变

更人事关系,则在此功能模块中按教师调动流程操作。

3.培训学分(学时)管理

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流程如下:

1)项目登记。各高校先在系统录入本级教师培训项目

及培训机构,确定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生成培训计划。校本研修项目登记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2)考核评价。培训机构对教师参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项目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至系统。

3)学分确认。各高校对培训机构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后,确认教师参训学分。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学分确认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系统将培训机构提交的考核结果分发至各省按本省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确认培训学分。校本研修学分和教师自主研修学分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