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教职工上下班考勤时间及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上午上班考勤时间:7:30―8:00,上午下班考勤时间:11:25―11:50;
2、下午上班考勤时间:13:30―14:00,下午下班考勤时间:17:25―17:50;
3、晚自习上班考勤时间:18:10―18:30,晚自习下班考勤时间19:50―20:20;
4、辅导员考勤在教务处,其他人员考勤在保卫处。
5、当周总值班或总值班指定一名值班教师负责每天早晨7:30前把教务处办公室门打开供辅导员考勤,晚上负责锁好教务处的门。
6、考勤机的维护和每月考勤的汇总由财务处负责。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7日起开始执行!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 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