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省级特色专业等项目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限额
1.教坛新秀1项。
2.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项。
3.教学研究项目:4项。
二、申报程序
1.各系部、处室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教师对照《 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条件要求,填写有关申报材料。9月10日,各系部将申报材料与汇总清单报到教务处。
2.9月12日前,学院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出学院推荐申报名单。
3.9月13-19日,校内公示推荐名单。
4.9月20日,教务处组织网络申报和有关纸质材料上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事项
1.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0日16:00时。
2.各系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hfbhxyjwc@163.com,纸质版打印一式四份交至教务处。
3.相关申报表格和佐证材料须按照附件中的格式或要求填写。
特此通知。
二 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