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2019〕247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强化金融乱象源头治理,根据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领作用,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在全省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压缩非法集资生存空间,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师生、持续深入、重在长效”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合理安排宣传教育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以案说法、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运用生动、形象、通俗的语言,向师生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和危害性,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师生理性投资、合法理财,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从思想根源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是完善宣传教育方式。各校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校园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校内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向学生辅导员、学生会和社团成员等拓展;宣传方式由在校园网站、橱窗等平台公开,拓展到向APP、微博、微信等手机客户端推送。

三是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完善“校―院―系”三级联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关口前移、上下联动,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布局,制定宣传方案,细化举措,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汇聚工作合力。要切实推动校内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实现校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宣传月活动效果。

三是认真总结报送。请各校认真分析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同时发至邮箱307557291@qq.com)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校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苏石;联系方式:0551-62816604。

 

附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六进集中宣讲活动

发放或悬挂、张贴宣传品

组织场次(次)

参与师生(人次)

进院系(次)

参与师生(人次)

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份)

海报、展板、横幅(张、个)

购物袋等其他各类宣传品(份)

 

 

 

 

 

 

 

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其他宣传活动或方式

报刊杂志

电视台/电台

网络媒体

发送短信(条)

播放公益广告(次)

新闻报道(条)

专题专访报道(次)

新闻报道(条)

专题专访节目(个)

网站新闻报道(条)

网站专题专访(个)

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次)

 

 

 

 

 

 

 

 

 

 

填表说明:

1.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是指在广场、礼堂等开展的涉及面较广、声势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六进”集中宣讲活动是指深入院系等开展的相对较小型的讲座、宣讲活动等。

2.表中项目未开展的填写“0”,表中未列举的创新宣传方式可在总结报告中进行列举。